深入推進公開聽證常態(tài)化
2024-07-01 10:02:21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劉惠明 | 作者:陳鑫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陳鑫)6月26日,炎陵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非法狩獵案召開公開聽證,聽證會邀請人民監(jiān)督員及聽證員參加。
案件承辦檢察官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,詳細闡述了不起訴決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據(jù)。隨后,檢察官對被不起訴人進行了法治教育,告誡被不起訴人要汲取教訓(xùn),深刻反思,樹立遵法守法意識,被不起訴人表示認可檢察機關(guān)作出的不起訴決定,對自己的犯罪行為進行反思悔過。參會各方均圍繞案件處理充分發(fā)表意見,一致認為,檢察機關(guān)的法律文書送達程序合法,具有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。
下一步,炎陵縣檢察院將深入推進公開聽證常態(tài)化,以看得見聽得到的形式,增強司法公開的監(jiān)督實效,同時充分履行檢察職能,通過強監(jiān)督、廣宣傳、重配合等方式,筑牢野生動物保護防線,守護生態(tài)安全,為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。
非法狩獵是指未經(jīng)許可非法獵殺、捕捉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(guī)定:“違反狩獵法規(guī),在禁獵區(qū)、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進行狩獵,破壞野生動物資源,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罰金。”
責編:劉惠明
一審:曾金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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